安康新聞網訊(通訊員 徐良茂 文才立)1月18日,漢陰縣公安局鐵佛派出所及時介入,成功調處一起因介紹婚姻而引發(fā)的民事糾紛。
當事人王某向警方報警稱,同村村民肖某以給其兒子介紹對象為名,騙取其數千元介紹費。接警后,鐵佛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了調查走訪。經調查,鐵佛寺鎮(zhèn)合一村村民肖某得知同村王某一家人急著為兒子找對象,便主動熱心當“月老”,將蒲溪鎮(zhèn)田禾村的石某介紹給王某的兒子。在男女雙方幾次見面期間,肖某、石某等人共收取了王某家見面禮、介紹費等共計3000余元。后來,女方因種種原因與王某兒子斷絕來往,玩起失蹤。王某不愿意人財兩空,便去找媒人肖某索要損失的財物,雙方為此發(fā)生矛盾糾紛。王某向肖某索要多次未果后,便向警方求助。
了解情況后,派出所民警找到肖某,向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講述厲害關系,告知其應主動聯(lián)系石某退還收受的財物,否則其行為涉嫌婚姻詐騙。經派出所民警宣傳講解和勸說后,肖某與石某等人迅速退還了收受的王某各項財物共計3600元。
警方提示:歲末年初,外出務工的青年男女將陸續(xù)返鄉(xiāng),漢陰警方提醒廣大適齡青年男女,在相親過程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,謹防不法分子披著婚介的外衣騙取財物。一旦發(fā)現(xiàn)上當受騙,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。